近年来,冷湖行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方针和政策,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实施。
一、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根据冷湖地区实际情况冷湖行委从2008年至2017年共实施了各类保障性住房494套,完成公租房建设354套,棚户区改造140套。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冷湖地区经济社区发展,一是严格遵守《冷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二是补充、完善冷湖的项目台账(冷湖项目建设情况卡片);三是以冷湖经济发改统计信息、利用政府电子政务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项目审批、进展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为加强资金拨付使用,实行了召开投资计划专题会议,行委各主任、经发、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然后由经发局下达投资计划,做到公开透明;五是历年来,本级办理的项目决策、规划审批、项目核准,都由相关领导和部门集体研究决定,然后由经发局下文批复。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实施和管理项目,不存在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通过虚假鉴证和变更设计虚增工程量,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二是建设单位以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和到岗情况监管到位。三是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工序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财务管理规范,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或不按计划、合同、进度付款等现象。四是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廉政责任制,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五是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了竣工验收和决算。
四、入住情况
对已竣工历年可以入住的494套保障性住房,为便于对其加强管理,开展工作,冷湖行委制定了《冷湖行委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公租房分配办法的通知》政策措施,对在冷湖工作人员、从商或务工人员和困难家庭申请入住保障性住房,由冷湖行委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和冷湖行生活服务局联合依照程序审查公示批准后,方可入住,现根据政策已安排入住454套住房。
剩余40套三晶化工有限公司马海湖廉租房项目2012年7月完成主体,同年12月份竣工,由于硫化碱市场不景气,中盐青海三晶化工有限公司一直未开工生产,对本项目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企业自筹资金未能全部到位,室外工程(水、电、暖、化粪池、锅炉房、上下水等)附属设施未建,致使项目久拖未验,不具备入住条件。
针对以上情况,经冷湖行委研究,现提出以整改下方案:
敦促三晶化工有限公司上级中盐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完成室外配套设施,交付三晶化工有限公司入住使用,如果2018年6月中盐青海三晶化工有限公司仍不能支付拖欠工程款完成室外配套工程和人员入住,冷湖行委将出资完成室外配套工程后,分配给临近的青海中航资源有限公司员工入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