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热点快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应急管理 >> 典型案例 >> 正文

山东破获“10·21”重大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 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016-12-09

据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环境保护部22日向媒体通报,在山东省环保、公安部门协作下,成功破获“10·21”重大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犯罪案件。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案犯张林德、陈继新租赁山东省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已废弃的明皋2号煤矿井院落,专门收集、倾倒危险废物。2015年10月21日凌晨2时许,张林德、陈继新雇用车号为鲁CB6590的罐车运输化工废液向煤矿井内倾倒时,张林德、陈继新、罐车司机和押运员共4人中毒死亡。

现已查明淄博桓台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与该团伙进行非法转运危险废物的交易。现已依法刑事处理犯罪嫌疑人25名。目前,尚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加大案件侦破和涉案人员追逃力度,争取尽快结案。

山东省环保厅在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出应急处置指导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济南、章丘市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制定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监测。截至2016年1月21日,全面完成对受污染区域的帷幕注浆,共计打孔106个,污染区域已经实现全封闭。下一步将彻底清理废矿井内的危险废物。

上一条:广西烟花基地瞒报致命爆炸事故
下一条:中消协发布十大食品维权典型案例

关闭

copyright@2010 www.kywe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冷湖行政委员会 电话:0977-8271232
技术维护:海西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技术中心 信箱:hxdzzw@haixi.gov.cn
青海ICP备05001235

青公网安备 6328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