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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湖行委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18-07-31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行委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即日起在冷湖地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和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强化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安全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

二、治理重点

(一)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二)对假冒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治理,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

(三)对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问题进行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行委安委会成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安身多 工委委员、行委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魏晓励 行委市监局局长

成  员:李呈福 行委办公室主任

李  军  行委经发局局长

高  霖  行委建设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海余  行委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专项行动工作,定期通报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委市监局,统筹协调联系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属地为主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8月2日)

制定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发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自查自改,全面摸清已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深入开展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流程自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3日-8月31日)

各用人单位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令)确定特种作业岗位设置及职责,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建立特种作业操作证自查台账。对发现的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假冒操作证或无证上岗的情况要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

1.行委安委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1次专项行动,针对本地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地区、本部门(领域)打假行动取得实效。

2.市监部门、住建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1次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假冒网站等信息,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同时,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对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力争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关停一批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行委安委会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二)行委市监局依据安全监管监察法规标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集中力量、强化对工矿商贸领域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上岗、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等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发现的有关制假售假情况。

(三)行委建设交通运输局依据住建行业法规标准,负责组织建筑施工领域特种作业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建筑施工领域特种作业安全监管。

(四)行委市监局依据市场监管法规标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领域操作作业专项治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并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含淘宝、微信)兜售假冒证书、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行委公安局依据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假行动,严格查处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以及倒查个人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犯罪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州行委安委办的部署要求,把“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培训执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来抓。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并指导、检查、督促本系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沟通协作。行委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要落实好部门间、地区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

(三)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热线(0977—8271128),将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范围,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严格依法行政。行委安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特别是要加强对现场执法人员的工作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定期通报情况。行委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向州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用人单位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情况、假冒网站封堵或关闭情况、打击制假售假涉嫌犯罪情况等内容。

行委市监局、行委建设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各企业要及时报送本单位、本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和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王克军

联系电话:8271128(带传真)

邮箱:6169952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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