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4月至5月对冷湖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冷湖工委立即行动,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及时召开工委委员扩大会议,针对州委巡察组发现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以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冷湖工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通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统一思想,对照检查。为进一步凝聚班子抓问题整改的合力,做到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工行委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开诚布公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达到了问题清、思路明、措施硬、效果实的目的,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促进全区上下形成齐心协力搞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制度,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对即时整改问题和长期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坚持以健全完善制度扎紧从严管理的笼子,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入调研,研究出台了《冷湖党政机关省内(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冷湖地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冷湖地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符合中央、省州规定及冷湖地区实际的规章制度,并在持之以恒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针对执行上级规定不坚决的问题。工行委已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执行《海西州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工行委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冷湖党政机关省内(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并通过工委委员(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印发执行。工委要求,今后凡是上级有规定和办法要及时召开工委会学习贯彻并严格执行。
二是针对执行工委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健全并严格执行工委议事规则,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是针对个别党组长期未召开党组会的问题。工委全面排查各党组人员构成情况,对党组班子人员不齐的实际情况,采取补充编入的方式健全党组机构,确保各党组依规议事决策,正常开展工作。
四是针对个别单位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支部会议问题。由工委组宣部组织全区所有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对类似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严格执行党支部各项事宜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指派专人做好支部会议记录,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各项活动。
五是针对个别党支部存在支部成员是预备党员的问题。工委组宣部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对支委会成员进行了重新调整选举。为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组宣部对全区各党支部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一是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采取务实管用有效措施,逐级传导责任和压力,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对标省州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是针对个别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淡漠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对即将面临退休的领导干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站好最后一班岗。对反复强调纪律意识,却仍然我行我素的领导干部,工委对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在相关会议上作出了深刻检查,对相关账务不予报销。
三是针对一些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工作中存在形式化的问题。进一步健全“一岗双责”机制,修订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承诺书》《定期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制度》,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部门领导班子考核与领导班子个人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做到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真正发挥考核的实际效果。
四是针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不够,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纪工委加强深入一线工作的时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通过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工委巡察、网络舆情调查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交流力度,提高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五是针对落实“三转”要求慢的问题。工委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要求,对工委班子进行重新分工,确保纪工委“三转”到位。研究制定了《纪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纪工委业务范围,纪工委书记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六是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工委组宣部、人社局加大对干部人事档案资料进行定期复查的力度,对发现存在错漏的文档及时进行了补正、规范。
(三)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针对工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健全完善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和党组织负责人述职,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工委直属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方面的指导。工行委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组宣部通过着力解决党建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程序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定思路、出点子,推动工作更好发展。
二是针对工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对所属党支部建设工作研究指导不够的问题。建立完善了《工委直属机关党工委工作规则》,健全组织架构,加强对基层支部换届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及时更新支部人员配置,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工作。目前,相关党支部已完成换届工作。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一是违规发放值班费的问题。纪工委对全区各单位值班费发放情况进行清查,并在重要节点、时段重申纪律要求,2017年1月起停止发放节日值班费。各相关单位清退的值班费已上缴国库。
二是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参照省州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冷湖地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经工委委员(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印发执行。同时,对工行委车辆进行审查,不能使用的及时作报废处理。违规调配使用的公车交还原单位。
(五)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一是针对出差人员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问题。已对违反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超出标准部分的金额全部清退。并举办财务人员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规定等业务和财经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班,切实提高了财务人员专业技能。
二是针对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不合规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作出说明,并补齐相关凭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了《冷湖党政机关省内(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已印发执行。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已全部予以清退。
三是针对无公函接待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补齐公务接待相关手续,并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冷湖地区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接待行为。
(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完善审批手续,工行委研究制定印发了《冷湖地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采购需求、采购资金、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货物验收、货款结算等采购程序。
三、着眼长远,有效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工委将按照州委巡察组要求,着眼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成效,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性机制,在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作出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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