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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湖行委社会发展局主要职责

2010-10-10

冷湖行委社会发展局是冷湖行委负责全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一、文化工作

1、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2、归口管理文化市场,对全区的文化、文物、音像、书刊市场进行检查。

3、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群众文化活动。

二、教育工作

1、研究制订全区有关教育工作的规章、规定,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指导、协调、组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会同财政部门提出预算内教育经费的预算方案,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草拟教育收费及教育经费的筹措、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意见。

5、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干考察、提拨、任用和教师的调配;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7、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管理中考、高考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环保教育工作。

9、统筹规划、指导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三、科技工作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编制全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年度科技计划。

3、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上报、奖励和专利工作的管理。负责引进和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品种及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星火人才培训、科技信息、情报交流和管理地区内外的科技合作。

4、归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技术交流、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等工作。

5、加强全区科学技术普及,积极推动各行业的科技进步。

四、卫生工作

1、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和检查督促。

2、制订全区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编制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医药机构医药、国有资产、卫生收费的监督管理。

4、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参与对辖区内卫生及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全区医疗卫生的全行业管理,制订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

6、根据行委的决议,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7、负责全区妇幼卫生、母婴保健工作,对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制订全区医学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发展全区医学教育,培养医药卫生人才。

9、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行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五、计划生育工作

1、拟定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规章;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2、负责全区人口预测,拟定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全区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4、制定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5、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6、编报省、州、行委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发展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7、制定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9、承办行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广播电视工作

1、领导、协调、监督全区广播电视开展各项工作。

2、组织、领导全区广播电视宣传,不断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把握广播电视的宣传基调,严格宣传纪律,抓好宣传队伍建设。

3、研究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广播电视宣传的中心地位、指导思想等,组织制订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4、建立健全广播电视事业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维护广播电视设施,依据有关法规,对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

5、管理全区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内的音像管理工作。

6、负责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和维护管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

7、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事务;按照有关规定接待管理境外来访的电视摄制组。

七、体育工作

1、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八、旅游工作

1、组织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旅游生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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