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办公厅《关于印发海西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09]70号)和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10]4号)和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0]14号),设置冷湖行委发展改革经济和统计局,为冷湖行政委员会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省政府与州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方面
1、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民目标,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限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综合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
2、宏观指导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监控、预测和分析研究;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济杠杆以及其他的经济手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意见,编制和监督实施融资历发展规划、计划。
3、组织或参与经济规章的起草、审查工作;负责编制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参与报批上市企业股票发行方案,监督企业债券融资活动和募股资金的使用权用;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规章;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计划体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
4、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规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化发展规划,协调城市化过程中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重大项目初审立项和上报工作。
5、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配置、概算核定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意见,按审批权限负责审批、报批加班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编制和实施权限产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经济动员工作。
7、协调全区第三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意见;指导、促进全区市场体系的建立;负责对全区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
8、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利用外资历的总规模、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计划;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报告、外债项目的审批、报批工作。
9、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意见,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协调各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国家、省、州、行委出资的大中型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11、对全区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商贸规划及计划;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规章、建议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发布信息。
12、组织指导全区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综合交通的协调工作。
13、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负责工商业重要布局调整,制定行业、产品的调整方案;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培育重点发展企业集团。
14、负责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牵头拟定环境保护产品规章;组织协调工作环境保护、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工作;负责横向经济联合与合作工作。
15、对工作、流通行业实施行业管理,拟定行业规划、计划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经济调节、投融资导向、技术进步等工作,指导全区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及其他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16、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参与做好企业改制工作;指导全县工商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定;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研究和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
17、按照行委统一部署,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18、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督职权;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的综合性规章,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19、承办行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政策规定和改革方案;制定我区对外经贸和外商投资意见;负责我区外经贸规章与国家、省、州法规、政策和国际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对应工作。
2、参与拟定并执行全区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
3、管理全区相应的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审批(限额内,国家鼓励,允许类)、报批(限额以上,国家限制类)合资、合作型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审批(限额内,国家鼓励,允许类)、报批(限额以上,国家限制类)外商独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及合资、合作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按规定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5、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项业务。
6、贯彻执行国家(地区)外经贸政策和国家多边经贸政策,掌握国际经贸条款和协定在区内实施情况,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常援助及捐款。
7、审核报批各类企业外贸经营权。执行境外发展、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规定;审核报批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我区在境外举办的大型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
8、跟踪分析全区外经贸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区外经贸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9、承办行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统计方面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全区统计法规的实施。
2、依照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性的统计调查计划;负责对全区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和备案工作。
3、在工行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在的区情区力普查;统一组织全区的社会经济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及时向工、行委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民的统计公报;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6、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教育、统计教育专业知识培训、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7、接受区内外统计信息用户的委托,承担统计调查任务。
8、承办行委和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物价方面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青海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去价格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去价格改革方案。
2、编制本地区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州物价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是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审验制度,提出相应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
4、指导、监督有关部门、行业的价格管理工作;处理价格争议。
5、负责全区价格动态的监测,价格水平变动的统计、分析、价格趋势的预测,组织工农产品成本和经营性收费等项目的成本调查工作。
6、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全区价格管理目录;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行业收费;制定县管价格和收费的作价原则、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发布价格公告,组织价格听证。
7、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持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8、依法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委;推行明码标价、双信活动;组织指导社会价格监督工作;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并按照规定受理价格复议案件。
9、组织开展价格宣传、价格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负责全区价格管理人员和企业价格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0、承办行委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交班的其它工作。
三、岗位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冷湖行委发展改革经济和统计局,设置5个岗位(含直属机构物价局编制、职数各1名):
(一)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岗位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负责经济动行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经济信息;编制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利用外资趋势;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政策规定和改革方案;制定我区对外经贸和外商投资意见;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项业务;跟踪分析全区外经贸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统计岗位职责。
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全区统计法规的实施。负责对全区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和备案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四)物价岗位职责。
负责依法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委;推行明码标价、双信活动;组织指导社会价格监督工作;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并按照规定受理价格复议案件。
四、人员编制
冷湖行委发展改革经济和统计局行政编制为3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海西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