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行委会议的准备工作和行委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行委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行委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行委、行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电报;负责承办行委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各县、市、行委发送的文件、电报;研究行委各部门向行委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行委领导审批。
(四)根据行委领导的要求,协调行委有关部门的工作。
(五)协助行委领导组织处理需由行委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检查行委各部门对国务院和省、州、行委文件、指示、行委会议决定事项及行委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行委领导报告。
(七)负责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行委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行委值班工作,准确及时地向行委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向行委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行委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做好办公室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工作;为行委领导服务;负责行委房产的管理、维修等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外事接待等业务工作。
(十二)办理行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