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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冷湖督察期间专项工作组工作方案

2017-08-14

为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冷湖开展工作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工行委决定成立综合组、现场陪检组、宣传报道组、督导问责组、信访保卫组、后勤保障组6个专项工作组,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综合组

组  长:安身多 工委委员、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田才让 行委副主任

成  员:马文武 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呈福 行委办公室主任

张青辉 财政局局长

李  军 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高  霖 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永轩 社会发展局局长

季成军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郭  瑛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永贵 组织宣传部副部长(负责考核工作)

王永忠 行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于景超 生活服务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环境督察组在冷湖督察综合协调工作;与中央环境督察组对接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协调安排与督察工作有关的各种会议会务准备工作;负责起草工委、行委主要领导出席相关会议的讲话及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汇报材料;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准备好专题汇报材料;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资料的归口管理、审核把关;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准备资料;负责会议记录和制发会议纪要;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协调工委、行委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走访问询,并根据个别谈话需求,通知被谈话人及时到场;协助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到矿区企业督察的具体工作;做好督察信息整理编报工作;统筹协调其他各组工作。

(二)现场陪检组

组 长:田才让 行委副主任

成 员:季成军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李 军 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高 霖 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的安排,配合制定督察方案,明确路线、地点、现场解答等事宜,提前做好督察通知,指导被督察的相关单位、企业做好现场督察点基本情况的报告、文件、档案、印证材料、设备设施运行、现场环境卫生等相关准备工作,陪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现场督察。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才 仁 组织宣传部部长

成 员:冯海霞 组织宣传部副部长

杜永轩 社会发展局局长

王锡龙 广播电视站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工作的宣传报道、舆情收集分析及舆论引导、突发舆情应急处理等,定期对督察期间信访办结及问责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四)督导问责组

组 长:郭 瑛 纪工委副书记、监督局局长

成 员:李永贵 组织宣传部副部长

李 军 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局长

季成军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杨海亮 行委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组移交转办的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情况的督导问责,并将问责情况及时反馈督察组。

(五)信访保卫组

组 长:安身多 工委委员、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永忠 行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海 青 公安局副局长

冯海霞 组织宣传部副部长(负责网信办)

主要职责:协助做好信访举报受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安排专人接听信访电话、拆阅整理信访信件及邮寄包裹,收集整理群众信访举报,对受理的举报案件以工行委督查名义转办、督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和外出期间的安全保卫、群众上访秩序维护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永忠 行委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向东 接待办主任

杜永轩 社会发展局局长

季成军 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于景超 生活服务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中央督察组在冷湖期间的食宿安排及生活保障;安排医务人员定期巡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人员健康状况,发放必备药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出行用车。

二、工作方案

(一)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工作安排

1.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当日的食宿安排工作,协助设置工作间、谈话室、接访室、会议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完成档案资料交接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食宿,综合组负责设置工作间、配备办公用品等工作,信访保卫组负责驻地安全保卫工作,文稿资料组负责档案资料交接工作)

2.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后,协调安排工行委主要领导与中央环境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召开见面沟通会及其他相关会议。(综合联络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会议安排,文稿资料组负责会议材料,宣传报道组负责会议宣传报道)

3.协调安排个人谈话、部门走访及资料调阅。通知被谈话人,提供被谈话人简介,协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与工行委领导开展个人谈话,协助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的走访问询工作(综合组负责,工委组织宣传部具体落实);做好督察期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调阅各部门材料的协调工作,按时上报并协助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工作,指定专人跟随并做好记录,做好企业督察的通知、协调、保障工作,对每天督察情况及各部门谈话内容形成工作简报上报领导小组。(综合组负责督察保障工作,负责提供调阅资料及谈话背景材料并做好记录和督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4.协助做好信访举报受理、交办工作。制定信访工作方案,并协助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接到的信访案件,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将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及时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行反馈和向社会公开。(信访保卫组负责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及反馈,督导问责组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的问责工作,宣传报道组负责信访举报办结及问责情况的宣传报道)

5.协助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制定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做好督察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便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了解掌握舆情动态,采取预防性措施,做好舆情监控,发布督察信息,有针对性做好突发舆情疏导化解工作。(宣传报道组负责)

6.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地及外出期间的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结合实际,周密部署驻地安全保卫工作,选派专人负责发现和疏导来访人员,防止发生群访、群闹事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做好督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拦截、围堵等问题出现。(信访保卫组负责)

(二)服务保障工作

1.办公及食宿安排。中央督察组办公室安排在工行委办公楼,食宿地点安排在行委食堂,根据实际安排桌餐或自助餐。(由后期保障组负责)

2.会议筹备。督察组与工行委相关会议筹备工作由工委办公室、行委办公室负责。

3.车辆安排。督察期间,督察组所需车辆由行委办公室负责,根据需要安排中巴车和越野车。

4.办公保障。(1)督察组成员房间根据需要配套计算机、笔、纸、订书机、橡皮、U盘等必要的办公用品(由环保部门负责)。(2)安排4间办公室,常备工行委办公楼401会议室、安排工委、行委小会议室为个别谈话室。督察组工作期间办公室根据需要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传真机,按需配备档案柜、档案盒(由综合组负责)。

5.医疗保障。行委人民医院安排医疗人员负责督察组人员医疗保障工作。(由社会发展局负责)

6.安全保卫。行委公安局负责制定督察组督察期间的安全保卫方案,做好督察组的日常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在进驻前对驻地进行安全检查。(由信访保卫组负责)

7.接待手册。编制督察组接待手册,内容包括督察组人员名单、住房和工作安排、各工作小组成员、联系方式等。(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8.接待经费。督察组在冷湖期间有关费用由行委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做好预算,报行委财政局核拨专款。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即将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既是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重大检验,也是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工行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在冷湖顺利开展。

(一)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督察期间各组根据工作需要将随时抽调人员,工行委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参与协调保障工作的人员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原则上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由工行委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度。

(二)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组长、副组长的安排、调配,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三)督察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障按时到岗、不得空岗,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一律向本组组长请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四)督查期间,各小组每天定时将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二天工作计划反馈至综合联络组,并由综合联络组汇总上报工行委主要领导。

(五)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和工行委具体措施及其他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六)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确定行委副主任田才让同志为责任领导,确定行委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季成军为联络员,由行委办公室副主任巨克元和行委森林公安局局长李朝印驻海西宾馆集中办公,负责督察组资料调阅和信访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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