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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中国地震局等机构设置的通知

2018-07-16

国函〔2018〕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现就中国地震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中国地震局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为由应急管理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副部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为由科学技术部管理的事业单位(副部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原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由财政部管理。

国务院

2018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转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转载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zuixin.htm

转载时间: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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