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徽(以下简称“党徽”) 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自觉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密切党群关系,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为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促使党员不忘党员身份,提醒自己时时处处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现就全区党员规范佩戴党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佩戴对象
党徽佩戴的对象为全区所有共产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党徽标准
党徽的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
三、佩戴部位
党员佩戴党徽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佩戴党徽应当严肃、庄重。党徽应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醒目位置。党徽若与其他纪念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置于其他徽章上方。
四、佩戴场合
党员必须在以下场合佩戴党徽:
1.在正常上班工作时,把身份亮出来,展示党员风采,接受群众监督。
2.党内重要活动时(如党员宣誓、党内会议、党员志愿服务等);
3.参加本单位举行的集体活动时;
4.特定场合指定需要佩戴党徽时;
5.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一般应佩戴党徽,自觉亮明党员身份;
6.其他原因需要佩戴党徽时。
五、有关要求
1.佩戴党徽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所有在职在岗的党员都要自觉按规定佩戴党徽,自觉维护党的光辉形象。
2.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对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新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及时向组宣部领取并发放给党员个人。
3.党徽限于党员本人佩戴,严禁外借非党员佩戴。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立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