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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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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联系电话 | 0977-8271246 |
办理地址 | 冷湖行委兴湖街9号(工行委办公楼1楼) |
申请条件 | 对符合城乡规划与立项内容、性质、规模一致,土地权属清晰、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办理材料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或土地招拍挂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立项目批准、备案文件 4、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建设项目审核意见书(原件) 5、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 (复印件) 6、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和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立面设计方案(复印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8、建设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核验原件) 9、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单、建设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缴费单(原件) 1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原件)和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图纸原件),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注明:总建筑面积中商业、住宅等占的百分比,住宅套型面积标准90㎡以下占总住宅面积的百分比。 11、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备案表(原件) 12、消防、人防、环保、园林、地震及相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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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审核报审资料,符合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办理部门 | 冷湖行委建设和交通局 |
办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冬季9:00至12:30),下午14:30至18:00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在线办理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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